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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服务廉洁从业及保密措施

我要挑错 527 2024-07-09 14:54

军队服务廉洁从业及保密措施

(一)廉洁从业制度和措施

一、廉洁从业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廉洁从业管理,规范员工职业行为,维护本机构和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结合本机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借调人员等在本机构从事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所有人员 。

3. 廉洁从业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和利益输送行为。

(二)廉洁行为规范

 1. 禁止收受利益:员工不得接受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或其他与采购招标业务相关方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回扣、宴请、娱乐活动安排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礼品价值微小且难以谢绝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本机构统一处理。

2. 禁止利益冲突: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亲属、朋友谋取与采购招标业务相关的利益,不得在与本机构有业务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企业中兼职或投资。若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情形,应及时向机构报备并主动回避相关业务。

3. 信息保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机密信息,如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信息、评标细节、标底等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透露。在业务结束后,应按规定妥善处理相关文件资料,防止信息泄露。

4. 公正执业:在采购招标代理业务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本机构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正。不得与任何一方串通,操纵招标结果,不得在文件编制、评审组织等环节设置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 。

5. 遵守职业道德:秉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不得诋毁同行、不得虚假宣传本机构业务能力和业绩,维护行业良好秩序和本机构声誉。

(三)监督与检查

 

1. 本机构设立专门的廉洁监督小组,负责对廉洁从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监督小组由机构管理层代表、内部审计人员和员工代表组成。

2.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采购招标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廉洁风险点和违规行为。审计结果应形成报告,向机构管理层汇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

3.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内部员工和外部相关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设立专门的举报邮箱和电话,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

4. 加强与委托方、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

(四)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廉洁从业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如违规行为给本机构或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3. 发生违规行为的部门,应进行内部整顿,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和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部门负责人,根据其管理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

二、廉洁从业措施

(一)加强廉洁教育

1.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廉洁从业培训,邀请法律专家、纪检监察干部等进行授课,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廉洁从业的相关案例,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

2. 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员工深刻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

3. 文化建设:在机构内部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张贴廉洁标语、设置廉洁宣传栏、发放廉洁手册等,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

(二)完善业务流程

1. 标准化操作:制定详细、标准化的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确保业务开展的规范化和有序性,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

2. 流程优化:定期对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和优化,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如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评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审核、引入信息化手段等方式,进行风险防控 。

3. 岗位分离:实行岗位分离制度,将采购招标业务中的关键岗位进行分离,如文件编制与审核岗位、开标组织与评标监督岗位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三)强化制度执行

1. 明确责任:将廉洁从业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在廉洁从业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

2. 考核评价:将廉洁从业表现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员工晋升、奖励、调岗等的重要依据。定期对员工进行廉洁从业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员工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 。

3. 动态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行业发展情况,及时对廉洁从业制度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

(二)保密制度和措施

1、保密范围

公司机密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在一定范围人员内和时间限定内知悉的事项,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范围事项: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合同总数及所涉及金额的准确数字等;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员工的各类档案,工资等资料;公司专有的技术方案和资料操作过程及有关结算及其它秘密事项。公司正在洽谈或运作过程中的业务,投标文件、合作条件等;

重要的合同文件、公司服务过或正在服务的客户业务资料和合作渠道等;企业营销方案、调研和统计信息、重要会议内容等;公司所服务的客户具体负责人的信息、服务的项目信息、资金等相关信息;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情况、购买文件情况、缴纳保证金情况等,足以影响招标结果的全部信息

2、保密管理办法

(1)做好人员调动和离退保密文件移交:

由于参与人员工作调动或离退休时,务必要将本人负责的保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由办公室专人进行清点,并由公司相关部门核实签字方可办理本人手续。

(2)为了加强工程招标的保密,我公司还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保密知识的学习,加强保密意识。并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密法进行学习,使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招标,严格保密纪律,同时加大对泄密问题的查处,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公平性。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归档时都应标明“秘密”字样,有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档案室及相关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

3、保密措施和及责任处罚条款

(1)强化从业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构筑牢不可破的反腐倡廉心理防线,使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积极地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2)建立防止泄密的机制和泄密后的应急补救机制。着力在建立评审纪律约束、泄密责任追究制方面下功夫。从业人员要以实际行动堵住招标信息泄露的“暗流”。

(3)对泄漏招标信息的从业人员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如下处罚

种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轻微

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活动情况或者与投标人串通被及时查处或制止,尚未造成较大损失的。

给予五万元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百分之五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活动情况或者与投标人串通造成损失的。

中标无效,给予十万元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百分之六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活动情况或者与投标人串通两次的。

中标无效,给予十五万元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百分之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

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活动情况或者与投标人串通造成较大损失的,拒不执行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决定的或者弄虚作假规避监管查处的,或者多次(三次以上)实施的。

中标无效,给予二十万元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百分之八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特别严重

在重点工程、大型建设项目中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活动情况或者与投标人串通造成较大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中标无效,给予二十五万元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百分之十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过失泄漏秘密的,但采取补救措施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进行500元—1000元罚款。

故意泄漏秘密的,予以5000元—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予以辞退;如涉及刑事纠纷,则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针对本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保密措施

(1)做好工程投标情况的保密

投标情况主要包括:投标人购买标书情况及投标登记情况,投标情况如果泄露可能会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价格的上升,使招标委托人蒙受损失。因此,对投标情况必须落实保密措施,严格保密,加强出售标书及投标情况的管理,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漏投标的内容。因此,我公司在接受报名登记或者出售招标文件登记时,要注意要求每一个单位填写单独的登记表,不能将所有单位登记在一张表格上。

(2)做好现场踏勘投标人的保密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工程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由于保密问题的存在,招标人不便同时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因此,我公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现场踏勘的时间安排表,然后分别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招标答疑过程中潜在投标人的保密

虽然《招标投标法》未对招标答疑方式进行规定,但是对于工程项目招标来讲招标文件特别是设计图纸中肯定存在着一些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的地方,招标答疑在很多情况下是必须进行的。因此,在招标文件中可将招标答疑采用书面方式,由潜在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自己的问题,招标人根据所有投标人的提问,对这些问题逐一作出解答并进行汇总后,以网上回复的方式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4)接收招标文件过程中潜在投标人的保密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都是合法的,并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且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果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很短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那么,潜在投标人保密的问题还不是很突出。但是如果有个别潜在投标人提前很长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那么我公司在签收投标文件时便会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以为如果这一时间段很长,潜在投标人知晓了其他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后,仍有足够的时间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5)做好投标文件的保密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我公司有义务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以避免投标人遭受损失。对于开标前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强保密工作,对于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也坚持做到保密,不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并有专人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管理,没有相关的领导的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投标文件。

(6)做好对评标专家和评标小组的保密工作

评标小组作为评标的权力机构,具有决定项目预中标的权力,同时也承担着公平公正评标的责任,因此,对于评标小组的保密工作,我公司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要求在开标前一天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5、保密承诺

经认真分析研究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我公司决定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招标,如果我公司有幸能为贵单位招标代理服务,我公司向贵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1)公司以“100%的服务承诺率、100%客户服务满意率、100%服务及时率”为质量目标,竭诚为业主提供科学、严谨、优质、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2)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使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化,使中标结果具有权威性,具有法律效力。恪守招标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正常监督和检查,力争使项目在业主计划内完成。

(3)我司承诺做到有良好的保密工作机制,并承诺对项目过程中所有信息及资料严格保密。

6、公司执业行为准则

为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具有招标代理的企业法人在执业活动中均应遵循以下执业行为准则:

(1)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接受招标代理行业自律组织业务指导,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定和各项制度,积极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业务活动。

(3)按照工程招标代理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服务范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

(4)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和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5)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6)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和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搞业务垄断。

(7)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员工接受继续教育。

(8)不得阻挠委托人委托其他招标代理单位参与招标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和名誉。

(9)有义务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客户事先允许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公司招标代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为了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行业声誉,招标代理员在执业中应信守以下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招标员职业的尊重。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正确地出具招标成果文件,使客户满意。

(4)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

(5)尊重同行,公平竞争,搞好同行之间的关系,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6)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7)招标代理员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8)知悉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9)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8、公司内部保密措施

(1)对招标代理员进行文件保密工作和网络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资料及成果文件人为及网络泄密。

(2)禁止外来人员操作计算机及打印机、未经批准严禁复制招标资料及成果文件。

(3)因工作需要到公司办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登记备案。

(4)在报名截止前不得将报名信息透露给其他投标单位。

(5)招标任务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资料移交及内部归档工作。

(6)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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